關于醫療廢物處理問題,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要定點回收,無害處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隨意丟棄、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醫療廢物處理必須集中處置,并且從收集、運輸、貯存到處置等環節。
但也有些不法商家只為了個人利益昧著良心二次回收這些醫療廢物,所謂的變廢為“寶”,打成塑料原料、編織袋、鞋底等,流入到各類加工產品中。顯然,一些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處理是存在嚴重問題的,很多醫療機構的一些工作人員無視國家規定,造成醫療廢物的外流,對社會對人們造成了一定的安全威脅。
醫療廢物處理必須按“正道”執行,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大管理規范力度,教導基層醫務人員增強責任心的同事,要對醫療廢物處理進行有效跟蹤,加大不法回收打擊力度。其實相關部門也可以對醫療廢物處理的一些難點采取補貼措施,或者設立委托處理機構,這樣才能有效建立有效處理體系。讓醫療垃圾不再被“廢物再利用”。也希望廣大城鄉居民能夠提高自我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