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品處理,是指有關人員,對醫院內部產生的對人或動物及環境具有物理、化學或生物感染性傷害的醫用廢棄物品和垃圾的處理流程。它包括對某些感染性強的醫療廢棄物品的妥善消毒乃至徹底清除的過程。
在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應遵循下述流程:
一、 醫務人員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
二、 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專用包裝袋或容器內,包裝袋和容器應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
三、 醫務人員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包裝物或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無破損、滲液和其它缺陷。
四、 盛裝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緊實、嚴密。
五、 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或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記和中文標簽,標簽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等。
六、 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任意取出。
七、 醫療廢物管理專職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路線運送至院內臨時貯存室;運送過程中應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八、 醫療廢物管理專職人員,每天對產生地點的醫療廢物進行過稱、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源、種類、重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經辦人等。
九 、臨時貯存室的醫療廢物,由專職人員交由縣衛生局.縣環保局指定的專門人員處置,貯存時間不得超過兩天,并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十、 醫療廢物轉交出去以后,專職人員應當對臨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并做好記錄。
十一,不具備條件的農村醫療機構,可以毀形,在1:50的84消毒液中浸泡6小時后,焚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