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我國的醫療事業也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也因此出現了很多問題,比如醫療廢物處理。醫療廢物品處理,是指有關人員,對醫院內部產生的對人或動物及環境具有物理、化學或生物感染性傷害的醫用廢棄物品和垃圾的處理流程。它包括對某些感染性強的醫療廢棄物品的妥善消毒乃至徹底清除的過程。因此,國務院于2003年6月16日頒發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相關人員
1.直接產生者:做一級處理,既簡單處理。如:用消毒水浸泡等。
2.醫院指定責任人:做二級處理。如:分裝打包等。
3.專職人員:可以是環衛部門或衛生部門指定人員,其職責是做徹底無害化處理。
專用物品
1.專門的塑料袋:黃色的,禁止裝生活垃圾,只能裝醫用垃圾,如敷料等
2.專門的垃圾桶:黃色的,禁止扔生活垃圾,只能扔醫用垃圾,如注射器
等
3.專門的容器:禁止存放其他物品,只能盛裝醫用垃圾,如化學試劑等
流程
一、 醫務人員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
二、 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專用包裝袋或容器內,包裝袋和容器應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
三、 醫務人員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包裝物或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無破損、滲液和其它缺陷。 四、 盛裝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緊實、嚴密。
五、 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或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記和中文標簽,標簽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等。
六、 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任意取出。
七、 醫療廢物管理專職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路線運送至院內臨時貯存室;運送過程中應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八、 醫療廢物管理專職人員,每天對產生地點的醫療廢物進行過稱、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源、種類、重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經辦人等。
九 、臨時貯存室的醫療廢物,由專職人員交由縣衛生局.縣環保局指定的專門人員處置,貯存時間不得超過兩天,并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十、 醫療廢物轉交出去以后,專職人員應當對臨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并做好記錄。
十一,不具備條件的農村醫療機構,可以毀形,在1:50的84消毒液中浸泡6小時后,焚燒處理。
備注
1、廢棄的麻醉、精神性、放射性、毒性等藥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2 、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3 、批量的含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4、 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高壓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
5、 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醫療垃圾處理方案
1、 按市醫療垃圾處理辦法。
2、 對儲存的垃圾醫療廢物數量詳細登記。
3、 對各種醫療廢物應分類存放。
4、 及時對存放地設施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5、 將醫療廢物每兩天一次交給指定單位回收,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及《醫療廢物運送登記卡》,并簽名。
保存各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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